先把谁办理进口、谁承担进口VAT、谁向德国客户开票定下来,再报DDP到厂价。DDP把进口责任分配给卖方,但报价上写了这三个字,并不代表进口主体和德国税务安排已经解决。我们可以根据你的订单,提供德国公司设立、VAT注册和持续申报服务;报关安排和现场技术工作需要分别确认。
客户说“你给我一个送到工厂的总价”,听起来只是多问了一笔运费。对工业离心泵、成套泵组的厂家来说,真正要先确定的是:货以谁的名义进口,相关单据交给谁,后续销售怎样开票,以及货到了厂门口以后还要做哪些工作。
1.先问客户:是不想办进口,还是只想让你安排运输?
按Incoterms® 2020的责任划分,DDP由卖方办理出口和进口手续;DAP由买方负责进口清关,约定交货地点仍然可以是买方工厂。ICC也提示,卖方无法完成进口手续时,可以考虑DAP。[1]
| 报价前的问题 | DDP | DAP |
|---|---|---|
| 谁办理进口清关? | 卖方 | 买方 |
| 可以约定送到买方工厂吗? | 可以 | 可以 |
| 条款本身能确定VAT登记和抵扣吗? | 不能,需核对实际交易 | 不能,需核对实际交易 |
进口责任依据ICC的Incoterms® 2020说明整理;VAT一行是交易核查事项,不是额外的贸易术语义务。
如果客户愿意作为进口方,只希望你把运输安排好,可以把DAP方案和进口分工讲清楚。如果客户坚持DDP,就先请报关服务方确认方案能否执行,再锁定报价。报价里写明交货地点和适用的Incoterms®版本,不要只留一句“全包到门”。
2.把“有人清关”落实到具体公司
发货前,请报关服务方书面确认拟用的申报人、代理方式、进口方资料,以及清关后能交付哪些单据。还要告诉对方卖方实际设立在哪个国家,请其核对这种安排是否适用。德国VAT登记不能代替这一步。
EORI用于识别参与欧盟海关业务的经营者。[2]有一个EORI号,不代表订单里的进口与税务分工就已经成立。建议把卖方、买方、拟进口主体、海关代理和相应税务登记写在同一份订单说明里,避免不同团队各自拿着一串号码,却理解成不同的交易。
你可能打算用中国公司直接销售,也可能准备设立德国销售公司。先说明新公司准备做什么:向谁采购泵、向谁销售、是否持有库存、由谁开票和保管资料。我们可以据此与你讨论公司设立;不能只因为客户问了DDP,就直接推导出必须先注册一家德国公司。
3.进口VAT和向客户销售,是两件要分别核对的事
货物从欧盟以外进入德国,且供应方或其受托人承担进口VAT债务时,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3条第8款可能使该笔供应的地点被认定在德国。[3]所以卖方安排进口时,需要看实际主体、路线和纳税责任,不能只看报价上的DDP字样。
一方面要确认进口VAT怎样处理,另一方面要确认销售发票和德国VAT义务怎样处理。货代收了一笔“税费”,不等于这两件事都已经完成。请确认进口申报及税务单据由谁取得、谁保存,以及怎样与该公司的采购和销售记录对应。
进口VAT能否抵扣也有条件。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15条第1款第2项涉及为企业业务进口货物的进口VAT抵扣。[4]向货代报销一笔费用,并不等于已经具备抵扣资格。算利润之前,把实际交易和证明资料核对好,不要先把预计能退回的钱当成确定收益。
4.用一个计算示例,把VAT资金需求单独列出来
德国标准VAT税率为19%。[5]下面假设该税率适用,且进口VAT计税基础已经确定为100,000欧元。这里没有把设备发票金额直接当计税基础;实际订单仍需核对计税基础的组成。
假设计税基础100,000欧元,适用德国19%标准税率。
| 项目 | 计算方式 | 金额 |
|---|---|---|
| 假设进口VAT计税基础 | 示例输入值 | 100,000欧元 |
| 示例进口VAT | 100,000 × 19% | 19,000欧元 |
| 仅上述两项合计 | 100,000 + 19,000 | 119,000欧元 |
税率依据: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12条第1款,核查2026-10-23。金额为假设与算术示例,不是真实交易、海关核定或实验结果;不是完整到岸成本,也未判断抵扣资格、缴纳时间或递延安排。
你自己的报价中,可以把产品价、运输与装卸、关税、进口VAT和服务费分开列。泵或泵组的归类、原产地和计税基础按实际核对;不要假设关税一定为零,也不要靠尚未确认的VAT抵扣来补足利润。
5.送到工厂,不等于负责安装到能运行
成套泵组订单里,客户可能还期待卸货、就位、管路连接、电气工作、调试或验收运行。请客户明确哪些工作需要卖方承担。贸易术语不能替代这些工作的约定;ICC对DDP的说明也区分了交货与卸货责任。[1]
如果合同包括安装或现场工作,咨询税务安排时一起说明。只按供货作出的判断,不能不经核查就用于更大的工程范围。我们的公司与VAT服务不自动包含工业泵安装、调试、报关代理或技术验收。
把订单安排发给我们,再确定需要办什么
我们提供德国公司设立、VAT注册和持续申报服务。请先告诉我们买卖双方所在国、拟签约公司、进口路线、交货地点、贸易条款,以及是否包括现场工作。已有报价草稿的,可以先提供相关页面并隐去敏感商业信息。
我们会与你确认公司和VAT工作的范围;报关服务方另行确认清关安排,厂家技术团队确认设备与现场职责。联系 contact@jwhelp-eu.com,或微信 jwhelp-eu。先把主体和单据关系理顺,再给客户一个有依据的DDP价格。
来源与核查日期
核查日期:2026-10-23
- ICC Academy:DDP与DAP责任划分
- 欧盟委员会:EORI用途
- 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3条第8款:进口相关供应地点
- 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15条第1款第2项:进口VAT抵扣
- 德国《增值税法》第12条第1款:19%标准税率
办理前与你确认:交易主体、进口国家和代理安排、商品归类、计税基础、抵扣条件及安装范围,均按实际订单核对。